任科腰间里别了三把刀,一把是桃木的,一把是槐木的,一把是塑料的。
上周六他对着咪咪笑的老母亲发誓:我一定会出人头地。
母亲笑道:我的儿肯定可以。
为此,他从镇子里出发,走了三十里地,来到了平安县城。
这是他人生第一次进城。
任科蹲守在斯派克行外面已经好几天了。
这是平安县最靓的地方,他要做平安县最靓的仔,这里一定是他出人头地的舞台。
为了拜入斯派克行,任科吃了好几天垃圾桶里免费的午餐,睡在通风的大楼上。
这让他更加确定,大城市里才是他的舞台。
这里有免费吃的,还有免费住的。
他盯梢好几天,斯派克行只有一个女人。
那个来来回回的大胸脯女人,不是个好人。
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,所有的女人都欺负他,因此那个女人,也肯定不是好人。
她既然不是好人,肯定也不是斯派克行的主人,因此任科耐着性子等待,等待着拜入斯派克行的好时机。
周日,早上九点十七分,任科蹲在角落里,见到了一个脸上残疾的男人,站在斯派克行门口,那个男人给了任科一种危险的感觉,就像山里的野猪王一样。
很危险!
任科不敢靠近。
九点,二十六分,一个少年从楼梯上来,这个人很奇怪,任科怀疑……他是一个死人。
任科是镇子里的守夜人,大家说他智商有问题,说他傻,其实他知道自己很聪明。
聪明的他,特别喜欢帮人。
因此,谁家有什么红白喜事,第一时间肯定是给他吃第一碗饭,他们说他天残,有好运。
帮人有饭吃,他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说他傻。
为此,他给别人家的白事,守过很多夜,因而……
他可以细微的感受到,那个少年身上有一种死气。
一种,从战场上遗留下来的死气。
任科看过电视上的打仗,所以他确定,那个少年身上的死气是……战死的不甘。
十点零二分,有三人从斯派克行出来,死气少年领头,野猪男跟大胸脯女在后,任科能感觉到,野猪男跟大胸女……是小弟。
任科从小就看电视剧,三国演义里面说得很明白,那个死气少年是大哥。
任科有些激动,他笃定,自己找到了斯派克行的主人。
随即任科有些烦恼,该如何拜入斯派克行呢?
犹豫的跟在三人身后,任科琢磨如何下手。
那三人来到一家面馆,任科不敢靠得太近。
因为面馆的老板娘很漂亮。漂亮女人,又是老板,任科都不敢想象,她得多会骗人。
任科咽了好久的口水,忍受着香味的折磨,裤腰带绕了又绕,勒了又勒,见到那三人从面馆密谋而出。
任科有些急躁,他想不到办法,也不能再等下去了。
所谓:时不再来,机不可失。
任科把心一横,从暗处走出来,对着死气少年纳头便拜,单膝下跪,双手作拳,拜会道:“大哥,我想跟你混。”
这一声,让街头多了八分尴尬,还有两分好笑。
林平知霎时往前,挡在费可跟蒋梅两人身前,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。
费可看着林平知纤瘦的背影,眼中多了几分满意,心道五险一金没白花。
望向眼前,腰间别了三根棍子,一身五颜六色布缕缠绕,头上还戴了一顶,有一颗五角星脑子的中年男人。
费可一下就知道了这人的身份:守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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