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股腥风夹杂着难闻的腐臭味涌入过道。

密密麻麻的脚步声,伴随着腐尸口中发出的怪异低吼,给人极强的听觉冲击感。

原本混乱的队伍顷刻间安静下来。

“列阵!”

哈德森站在自己队伍身后,剑刃划向地面,朝抵挡在前排的士兵命令道。

皮靴踩在地砖,发出整齐的跺脚声音,哈德森手下的士兵们有条不紊的找到自己的位置,举起大盾,丝毫没有受到不远处蜂拥而至的腐尸影响。

相比于另外一边,最前方负责开路的丹尼尔斯男爵和巴巴卡男爵的队伍,显得就有些寒酸。

首先,这些农奴兵中只有少量士兵能拿得起大盾,能穿戴锁子甲就已经是他们的极限。

其次,面对如此密集的腐尸来袭,第一排的士兵已经害怕的颤抖起来,甚至有的士兵脚下已经汇聚了一摊液体,散发着阵阵骚味。

虽然害怕的要死,但是退路已经被堵死,加上自己老爷还在身后督战,这些农奴兵哪怕是两腿发软也不敢退缩丝毫。

有的士兵干脆举着矛闭上了眼睛,开始回味起头一天晚上的葡萄酒和烤肉。

突如其来的情况让约什男爵有些焦心,不过为了稳住军心,他面上依旧强装镇定。

这里不是帝国内部贵族之间的战场,否则约什男爵根本不会亲自下场指挥战斗。

小领主们妄图以命博财,拿到熊鹿伯爵的遗产,实现从小贵族到大贵族的转变。

约什男爵同样如此,为了一统西部,消耗联盟内领主的实力,这件事也只能自己亲力亲为。

既然想要取得非凡成就,就要让老天爷看到自己是否有能力和魄力取得那番成就。

“弩手!准备!”伯纳姆骑指挥着自家的弩队,脸色也开始难看起来。

纵然伯纳姆骑士是精英骑士,但也不敢冒然上前挑战腐尸。

蚁多尚且咬死象,帝国内因普通士兵围攻而死的精英骑士也不在少数,何况眼前这些腐尸还个个都不怕死。

目前在这种情况下,除了步兵以外,也只有弩手可以使用了。

这里的通道不像刚开始的平台一般宽敞,弓箭手以及骑兵都不能完全发挥能力。

这些农奴兵弩手不同于长期训练的弓箭手,通常只是抛射,仰天开弓即射出。

能开弓就算成功,能射杀敌军就算胜利。

不过通道内逼仄的环境没有抛射的空间,因此弓箭失去了其第一波消耗的功能。

而莱昂骑士和其他一些领主的骑兵,虽然能够在通道内骑行,但是想达到较高速度冲杀敌人显然也不太可能。

加上密密麻麻的腐尸,骑兵只要冲杀进去,瞬间就会被包围拖下战马死在无数双腐尸的手中。

能应对的除了结成军阵的步兵,那就只有为数不多的弩兵。

弩这个玩意非常好用,刚从田里拉上来的农奴给他配备一把弩,他也能在战场上射杀敌军。

相较于弓箭需要长期训练才能保证射杀精度,弩可谓是优势尽占。

但联盟内部的弩兵也仅限约什男爵的私兵。

其他一些穷的荡气回肠的领主别说弩兵了,就连木枪都见不到几把。

人家就指望这一仗打完发家致富。

“齐射!”

清脆的弦声炸响,精铁制的弩箭在尸群中凿出一条条血路,冲在最前方的腐尸瞬间被清理掉不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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